广东省台山市某房屋,据悉建于2006年,主要朝向为坐北向南,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三层半,总建筑面积约600㎡。该房屋主体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柱、梁、板承重,180、120mm厚砖墙围护、间隔,外墙贴饰面砖,内墙及天花均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地面铺耐磨砖,不锈钢门、木门、铝合金窗。
该房屋南外墙约10m、东外墙约14m处为一小区项目建设工程。现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础施工,桩基础采用静压管桩。据石岗街3号房屋屋主描述,在压桩过程中,该房屋出现较大震感,并发现楼板、墙体等出现裂缝。现为了解房屋现时的安全状况及确保施工期间相邻房屋的使用安全,避免双方产生纠纷,并作为证据保存和日后界定房屋损坏责任,受项目方的委托,我司对该房屋进行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我司通过该建筑的地基基础检查、上部结构检查等一系列鉴定检查工作, 评定房屋的安全性。分别检测了房屋的地基基础、柱子、梁、板、墙体等构件,检测地基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土体移位引起的开裂变形等、房屋整体垂直度、上部结构构件开裂变形情况等,对现状安全性鉴定评级,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均有详细的相关数值分析、等级评定等内容。
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的相关规定对房屋完损性进行评定, 出具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该房屋出现的损坏情况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及结构安全有一定的影响,依照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该房屋为“一般损坏房”,应对房屋的损坏部位进行维修加固处理。
对此,我公司给出了相关的处理参考建议,建议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对周边房屋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该房屋的监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安全;同时使用人在使用房屋时应注意观察,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疏散且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安全。
检测鉴定依据:
本次检测鉴定依据的主要国家检测鉴定标准、规范包括: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 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4. 其它相关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