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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须进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房屋司法鉴定

作者:Admin    栏目:新闻资讯    浏览次数: 135    发布时间:2016-05-24

    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住宅质量有专项的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一、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概念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业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由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国家标准,对专业性问题做出判断并提供意见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依据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对此,我们可以对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概念作如下界定,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 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类型
    在涉及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关民事诉讼中,依据鉴定的目的,通常情况下,常见鉴定有以下几种类型:
    1、房屋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通常是在以下情况下: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或在是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
    2、成品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开发商与商品房购买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中。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推进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居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加上开发商对房屋的质量淡漠,这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尽管住户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大多是从施工质量,特别是外观质量开始的,如屋面漏水、粉刷层脱落等,但房屋质量不仅与施工质量有关,还涉及勘察设计质量。
    3、环境变化对临近房屋的损害鉴定。发生在住户与施工单位的民事纠纷中。城市密集区的基坑开挖、地铁施工、地下水抽取、采矿等引起的地面沉降都会对临近建筑产生不利影响。
    4、工程事故鉴定。当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为了认定责任,需要做事故鉴定。工程事故鉴定并不单纯是技术鉴定,还涉及管理、政策法规等其它方面。依据事故的性质,除了追究民事责任外,可能还涉及到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