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某民房,据悉建于解放前,主要朝向为坐东向西,砖木结构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60m2。该房屋主体结构以240mm厚砖墙承重,180mm、120mm厚内间隔砖墙,木檩条支承斜瓦屋面。房屋内外墙均为清水墙,水泥砂浆地面,铁门、铁窗。
该房屋原作住宅用途使用,现已空置多年。现房屋结构构件多处出现严重的损坏现象,为了解该房屋现时的安全状况,受屋主的委托,我公司派员对该房屋结构构件进行安全检查和鉴定。
我司采用全站仪对该房屋部分墙体的垂直度进行测量,以分析该房屋地基基础工作状况。采用相机、卷尺等工具对房屋的承重墙体、木檩条等构件的危险状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了解房屋上部结构的危险性。
该房屋出现上述损坏主要是因空置年久且缺少维护,导致建筑材料老化及结构性能退化、失效。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地基处于非危险状态,危险构件直接影响面积按危险构件轴线所围范围简化计算得出该房屋上部结构的危险性为Du级,故整体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即为“整幢危房”,最后出具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并建议作整体拆除处理。
检测鉴定依据:
本次检测鉴定依据的主要国家检测鉴定标准、规范包括: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2004年 第129号令);
4.《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操作技术规程》(DB44/T 724-2010);
5.《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2012]83号令);
6. 其它相关技术标准。